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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

发表时间: 2007年12月04日 13时43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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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做生意。
乙曾公开诋毁甲的手法。
甲维持缄默。
可是所有与甲有生意上往来的人等,为着要在甲身上图例,都在甲面前嘲弄乙之作风。
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做法吧,生意往来,主要是互惠互利,劳资双方均有所得,则可以永远愉快地合作下去。
做小人,另外加酬劳,或可考虑,免费赠送是非,大大划不来。
太低估甲之量度及人格了,成功生意人公管公,私归私,请客吃饭,乙必定没有机会上座,可是谈到生意经,即使在甲面前歌颂乙君,甲也会面不改容签下合同——只要是有盈利的合同。
在甲面前贬低乙,徒使甲尴尬,甲只得唯唯诺诺地听,然后顾左右而言他,甲与乙的梁子再深,也不会在闲杂人等前露出来。
甲对乙的意见,大概只有好友才会知道。有无资格讲他人闲话,又是另外一回事,公众人物,总会招人非议,在什么人的面前讲什么样的话,却十分重要。
本文标签:往来  合同  生意  说话  面不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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