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爸话题 ]

交换婚姻

发表时间: 2007年12月28日 00时07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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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话题:交换婚姻
刘墉

(本文将刊登于一月份的WE PEOPLE杂志上)
  
  参加旅行团到被称为加州最美的小城卡媚儿(Carmel)去。

  
车子开进豪宅区,许多房子临海而建,有些简直像中世纪的城堡。

  “瞧!”导游指着一栋屋顶盖了一半的豪宅说:“那房子三年前就这个样子,现在还这样……”他的话没完,已经有人答腔:

  “离婚了!”

  车里哄起一片笑声。

  

  想起我以前的一对邻居夫妻,两口子结婚后就盖他们的梦中之屋,房子外型都差不多了,庭院和车道的花砖也已经铺好,却一下子停工了。没几年,杂草已经长得比人高,每个邻居路过,都叹息。

  据说那对夫妻盖着盖着,情感有了变化,由摩擦、停工到离婚,于是“梦中之屋”成了“梦碎之屋”。

  我曾在以前的文章里提到这房子,只是最近有一次路过,看到那房子已经再度光鲜亮丽起来,成为整个小区最美的宅第。

  “不知是别人买下了,还是其中一人终于存够了钱,把它完成?”我问一位以前的邻居。

  “都不是!是他找到另一半,又有了一双手、又带来一笔钱,帮他圆了梦。”

  女儿以前有个同学的妈妈,早就离婚了,后来交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却迟迟没结婚。她倒说得挺坦白:“有个很不错的,爱我、我也爱他,只怪他没钱。嫁给他,我前夫不再给赡养费,靠他那点薪水,我怎么过?恐怕连这房子都养不起。”

  后来那女人果然找到个有钱的男朋友,她女儿还高兴地对全班同学说,她最得意的就是妈妈交了个有钱的男人,房子比她现在住的大三倍,她就要跟妈妈一起搬过去了。

  

      也让我想起以前买湾边(Bayside)的房子,在律师办过户时,卖房子的离婚夫妻冷冷相对。当文件递到那女人面前,她突然掩面而泣。前夫则不断生硬地说:“不要嘛!不要嘛!”

  我搬进去之后,发现那卖房子的男人其实在附近又买了一栋,而且不比卖给我的差。据说那是他用离婚卖房子分到的一半,加上新婚妻子带来的一半买来的。

  至于那前妻,则搬到了另一区的公寓里,就算老邻居跟她联络,也不理不睬,好像去了另一个世界。

  只是,过三年,“那太太”也搬回来了,而且主动参加小区聚会,还常带着她新嫁的丈夫,介绍给老朋友们。更妙的是,她和新丈夫与她前夫以及她“前夫的新老婆”有说有笑,好像以前的仇怨都不见了。有一回还主动过来对我说:“对不起啊!你买了我上一个房子,一定发现不少门是破的,那是被我前夫踢破的!”

  我笑笑不知说什么,总算想到一句话:“欢迎妳回来,真为妳高兴。”

  “是啊!我爱这个小区,以前离婚,钱被分走一半,没办法,所幸新丈夫又带来一半,所以赶快搬回来。”偷偷瞄她前夫一眼,放小声:“而且我要让他看看,我不是没人要!”

  

  来美三十年,我发现非常有钱的男人,可能跟老婆离婚之后娶个极年轻的太太;非常富有的女人也可能跟老公散伙之后,嫁个比她小一半的丈夫。

  但是那些半有钱的人,离婚再娶再嫁的不见得年轻,而是财力相当的,原因是:特有钱的人就算离婚被分去一半财产,还能维持以前的场面。至于那些半有钱人,则可能因此元气大伤,结果连以前的朋友都玩不到一块儿了。

  一位美国朋友说得妙:“如果你是明星,离婚被分走一半财产,少了豪宅和排场,就少了朋友、少了身份、少了片约,甚至一蹶不振,你能不挑财力相当的人吗?”

  

  不知为什么想起以前办公室,到了圣诞节,都会举行摸彩。礼物全是大家捐的,而且规定每人只能捐一份,价钱不可少于多少,也不能高于多少,说“这样才公平”。

  于是每个人都能兴奋地抱着摸来的礼物回家。

  也想起大陆有个交换古董的电视节目,两方收藏家在价钱差不多的情况下“互通有无”。

  现代人的离婚可能只是从这一户搬到那一户,从这一区换到那一区。生活水平没改变,甚至朋友也没改变,只是交换礼物,换来了以前没有的新鲜,或换一双手,继续上一段婚姻未完成的“梦中之屋”。

  刘轩的回复:离婚的代价 http://blog.qq.com/qzone/622008592/11987726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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