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日记 ]

法律被“民意”强奸——姐姐捂死精神病妹案终审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24日 13时21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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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捂死精神病妹妹案的终审结果终于被广州媒体报道出来了。此前,成都媒体被噤声。
 终审的结果是维持原判——判3缓5。
 尽管已经看到了这个醒目的标题,我还是有些难以置信,认真地看了报道原文,又看了一些相关的评论,才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心里一片冰凉——我们赖以生存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则被破坏了。
 中国的法律历来都是不独立的。中国的法律好比中国的媒体,可以被权力强奸,被资本诱奸,与所谓的“民意”通奸。
 这样的判决结果,无外乎出自几个因素:
 一是所谓的“民意”。那么多人都认为精神病人拖累了全家,姐姐捂死妹妹也是为了“解脱”全家,值得同情,值得原谅。这些占据了互联网和现实评论中三分之二的声音,凸显的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滑坡——完全从自我利益的角度出发去衡量是非得失(甚至是一桩杀人案的是非得失),成为一种“普适价值”。
 所以,人们充分地“角色代入”,把自己设想为和“杀妹的姐姐”一样的“精神病人亲属”,充分想象自己被“精神病亲人”“拖累”的种种“无与伦比的痛苦”,然后建立在这种痛苦之上的情感倾斜,就成了“正义”、“仁爱”、“宽容”,就成了“民意”!
 而精神病人的“痛苦”和权益,则被忽略不计。
 老实说,我也害怕精神病人,我也害怕被精神病人拖累,但这不代表我就认为精神病亲人就该被一杀了之一了百了,这不代表我认为杀掉精神病亲人就可以不付出实际的法律上的沉重代价。
 二是法律出于政治需求对政府失职的“掩盖”与“保护”。婷婷杀妹案的背后,有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高昂的医疗费用给婷婷一家人带来无法承受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这个压力的形成,政府救济制度的不完善是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平息“民愤”,法律只能“围魏救赵”,轻判凶手姐姐来缓解和释放民众对政府的怨愤,来取得一种畸型的、饮鸠止渴式的平衡效果。在这个案子里,法律再次成为一种“牺牲”。
 我也承认目前中国政府的救济制度是不完善的。我本人的家庭也深受其苦:我妈妈的糖尿病和由此引发的慢性肾衰竭、高血压、神经变病,每年花费不匪;我收养了败家姐姐抛弃的哮喘病孩子,而眼下的收养制度非常苛刻,我不符合收养条件,办不了收养手续,于是我收养这个孩子每年不仅要花掉大笔的医疗费,更要花掉大笔的教育费,因为他的户口问题,他接受的是“高价教育”,我每年都要被迫“自愿”缴纳“教育赞助金”。整个家庭的重负常常让我恶梦连连。因此我不得不长年累月夜以继日地辛苦劳作,以挣得尽可能多的钱来养家糊口。
 但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种救济制度是尽善尽美的。国家对弱势公民的救济责任,和我们对弱势亲人的扶助责任,是不能互相减免相互抵消的。在国家救济职能失灵的时候,我们也不能残忍地对弱势亲人“牺牲一个,幸福全家”。我不明白,这么浅显的道理,为什么那么多高喊着“爱心”和“宽容”的人就想不明白呢?
 我在被妈妈、姐姐和侄儿“拖累”的时候,我也有过抱怨,有过眼泪,甚至有过憎恨,可是,我从来没有过无耻的放弃,更没有动过恐怖的杀机。我知道,扶助我的弱势亲人,这就是我作为一个“人”应尽的责任之一,这就是我作为一个人“活着”应该经历的人生的一部分。我从中收获了某种生命的价值。就算我再苦再累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是充实的,无愧的。
 自从我在网上呼吁要“法治”,要“依法办案”,呼吁媒体不要一边倒的为姐姐摇旗呐喊减刑,我就被很多网民(其中不乏我的同行)斥之为冷血动物,恶毒女人。他们将“依法办案”等同于“没有同情心”甚至于更多可怕的结论。这让我感觉很悲哀。不是因为我的身上溅满了唾沫,而是因为从这些唾沫中可以看到,是非的标准,人性的标杆已经被一种“现实的算计”所潜移默化掉了。人性正开始向最原始的“弱肉强食”“进化”:当你沦为“没有价值”的病人、残疾人或劣等人时,你的结局就是被以“让你解脱”的名义”人道毁灭“。
“民意”如何还并不可怕,可当法律也如此这般“顺应”民意的时候,我们的最后一道防线就失守了。我毫不怀疑这个案子的判决将会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示范效应,因为我们都知道,眼下有多少家庭面临着各式各样的“负担”和“拖累”。这个案子等于给了心理脆弱者和压力逃避者一道杀人免死金牌。
这会让多少弱势个体失去得到亲人最大限度扶助的可能,甚至连生命都面临威胁。我还在报社工作时,就有精神病女儿的妈妈打电话来,说她受不了了,也想效法婷婷的做法,把亲生女儿给杀了-----
 最后,我要说,从现在开始,我要开始祈祷,不要让我生病,不要让我遭遇意外成为残疾,不要让我将来老了患老年痴呆-----总之,不要让我有朝一日成为我的亲人们的累赘,否则,一旦我把他们拖累成了“抑郁症患者”,他们就可以肆无忌惮拿枕头捂在我脸上,再一屁股坐在枕头上把我“解脱”掉。而他们的代价,仅仅是——“判三缓五”。

  
附我此前关于此案的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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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捂死精神病妹妹》,一组伪人性伪法治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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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成都那个捂死精神病妹妹的姐姐,仅被判3缓5
作者:冷香暗渡 提交日期:2008-2-27 17:56:00 | 分类: 冷香暗渡日志 | 访问量: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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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这是一起发生在成都的悲剧。一对姐妹花,妹妹在一次脑膜炎之后患了精神病,久治不愈,姐姐和家人都深受其苦。于是,一个夜晚,在妹妹熟睡之后,姐姐用枕头捂死了妹妹,随后报警。
成都媒体的报道,对姐姐表达出了充分的同情。在成都媒体追踪报道这一事件数月之久后,今天,各大媒体都在醒目版面刊登了审判结果:姐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轻判的理由是:妹妹的病让姐姐长期精神抑郁;姐姐有自首情节;姐姐认罪态度好。
链接: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771293&Key=942051465&BlogID=400055&PostID=1282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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