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的厅长们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8年12月04日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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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在被告席上

■匡炳文(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安徽“财神爷”父子同堂听判
    匡炳文,湖南人,1963年大学毕业后分配至安徽省财政厅工作,20年后任省财政厅副厅长,1993年4月任省财政厅厅长,1994年至1997年兼任安徽省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2月任省政协常委,2001年1月任安徽华安证券公司监事会主席,2003年4月退休。
  2005年7月22日,因涉嫌受贿,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与其子匡中平被同时刑事拘留。同年8月5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2006年9月5日下午,安徽淮北市中级法院对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父子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匡炳文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匡炳文之子匡中平有期徒刑5年。
    法院一审查明,1993年至1997年期间,匡炳文利用其担任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安徽省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匡中平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中匡炳文单独收受人民币96.1万元、美元5.1万元,伙同匡中平收受人民币32万元。    
    淮北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后,匡炳文提出上诉。安徽省高院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处匡炳文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判处其子匡中平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
    匡炳文案是安徽省法院审理的第一起父子同堂受审的职务犯罪案。


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在被告席上

■王兴尧(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当庭喊冤的腐败厅长
    王兴尧的身份是: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
    与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贪污上千万(合伙)、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贪污受贿折合人民币2461.5万余元、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非法受贿折合人民币1500.42万元、美元48万元、港币35万元不同,王兴尧被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远不及他们的零头: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3.53万元。
    在王兴尧之前,全国已经有7位交通厅长(副厅长)被判处死刑、死缓或无期徒刑。
    也许在王兴尧眼里,自己作为堂堂的一个厅级干部,收受这点“小钱”算不得什么,因此,他在一审法庭上大呼冤枉:我不认为自己是腐败分子,我要想贪的话,机会太多了……
    2006年7月11日,蚌埠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其作出有期徒刑十年的判决后,王兴尧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蚌埠中院开庭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兴尧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安徽省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二审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漏算王兴尧家庭合法收入的证据,终审对漏算的合法收入32539元在不明财产总额中予以扣减。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主任许道明在被告席上

■许道明(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主任):“厅+处”夫妻同堂受审    
    他叫许道明,是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原主任(总经理,正厅级)、合肥市前市委副书记;她叫江黎,是合肥市商务局局长(正处级)。他们是安徽有史以来第一对“厅+处”同堂受审的贪官夫妻。
许道明和江黎在省城政界算是耀眼的一对。两个人不是“男主外女主内”型的,而是强强结合:学历都是大学文化,在单位都是党组书记兼行政“一把手”,都曾为了工作一天到晚不在家,都在本单位大小会议上“秀”过廉政。
  这对在事业上比翼双飞的夫妻,多年来一直以良好形象示人。许道明曾担任过第四届中国(芜湖)国际茶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副主任,江黎则荣获过全国三绿工程工作(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以提高食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先进个人光荣称号。许道明曾在安徽省网球协会举行的“前卫杯”网球邀请赛、“荣事达杯”网球邀请赛上抢金夺银;江黎在2006年被“双规”前,还刚刚在合肥市体育馆举行的合肥地区党政机关首届“步瑞祺杯”乒乓球大赛中,在领导干部女子单打项目上封后。
  但是,另一个共同“爱好”——贪,把他俩送上了被告人席。持续4天的庭审,两个人把“夫唱妇随”这四个字诠释得淋漓尽致:在展现个人能言善辩的同时,夫妻俩避重就轻,互相遮掩。为了说明“无法说明”来源的巨额家庭财产,他们都表示“我们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大曝起了官场“潜规则”……
  2008年7月29日上午,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道明、江黎夫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许道明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江黎因同样罪名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一审宣判后,许道明夫妇在法定期限内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他们是安徽有史以来第一对“厅+处”同堂受审的贪官夫妻。


安徽省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在被告席上

■唐怀民(安徽省林业厅原厅长):“大家”厅长是大贪
    安徽省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在台上时喜欢人们在他的称谓前加个“大”字。大书法家:《中国名家书画》精装版台历里,他的名字和启功、范曾等排在一起;大作家:作家出版社曾出版他的长篇小说《张果老外传》,被外界赞誉为“作家厅长”;大专家:他主编的《安徽自然保护区》是安徽省第一部全面介绍全省自然保护区资源的专著。现在,人们更喜欢这样称谓他:大贪官。
  1982年,唐怀民从安徽农学院农学系毕业后,分到原宿县地区农业局当办事员。由于他自幼酷爱书法,写得一手好字,且爱好文学,经常向报刊、电台投稿,很快成了当地出了名的“笔杆子”,短短5年时间他就当上了宿县县长。1992年8月,唐怀民由宿县县委书记调任淮北市委常委、濉溪县委书记,3年后担任淮北市委常委、副市长。1996年2月赴省会合肥担任安徽省农经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这期间,作家出版社出版了他的长篇小说《张果老外传》。
  2000年3月,被任命为安徽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怀民在任时,被称为“多栖厅长”。作为一个正厅级干部,他不但是安徽林业的第一行政长官,头上还罩着林业专家、作家和书法家的光环,是安徽省书协顾问、中国林业书协副主席。由他主编、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安徽自然保护区》一书,是安徽省第一部全面介绍全省自然保护区资源的专著。2004年11月,他的草书《江山如画》《沁园春·雪》以苍劲挺拔的风姿受到评委专家的一致好评,被“关注森林绿我中华”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收入《盛世兴林》一书,海内外出版发行。2005年《中国名家书画》精装版台历里,他的名字和启功、范曾、欧阳中石、文怀沙等排在一起。唐怀民是砀山人,砀山同乡网“砀山名人索引·近现代名人”名单里,唐怀民的名字出现在一代国画大师齐白石(祖籍砀山)的后面。
  2005年8月4日,中纪委给安徽省纪委发函,要求对反映唐怀民有关问题提供“查报结果”,省纪委调查组初核发现,唐怀民存在严重违纪问题。9月21日,唐被“双规”。10月21日,唐怀民被免去林业厅厅长职务。同月27日,被撤销安徽省政协委员资格。2005年12月26日,唐怀民被批捕。
  如同王怀忠有个绰号叫“王坏种”一样,唐怀民也有个绰号———“唐百万”。他间接听到后,颇不以为然。1995年夏天,记者在濉溪县采访时,唐怀民谈起了这个绰号。“我也知道有群众在私底下叫我唐百万。到了我这位置,想不成百万都没办法。”他举了个例子:逢年过节,下面干部来我家,我总不能把他撵出去吧?来看我他总不能空着手吧?这么多乡镇、单位,一年十万二十万也没什么奇怪的。
  11年后,记者和唐怀民再次相遇时,他已经坐在被告席上。“现在有什么感觉?”记者试探着找一个恰当的词。“到了这一步了还能有什么感觉?”唐怀民苦笑着说。记者问:“要是当初你不收这些钱的话,能到今天这一步吗?”唐怀民答:“当初因为拒贿没少得罪人,我怕伤害朋友、熟人的感情。”
  2006年9月21日,合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合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唐怀民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2006年12月22日下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判处唐怀民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对受贿所得以及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钱物依法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唐怀民提出上诉,称其未达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数额,且有自首和立功表现,请求法院二审对其从轻处罚。  
    安徽省高院经审理认为,唐怀民的家庭财产及支出,扣除其受贿犯罪所得、违法所得及能够说明来源且经查证属实的家庭收入,尚有人民币26万余元及若干外币等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据此,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作出重新认定。安徽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判处唐怀民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的一审判决,受贿所得予以追缴。改判其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为人民币26万余元及外币若干,依法予以追缴。


阜阳师范学院原院长张登岐在被告席上

■张登岐(阜阳师范学院原院长):大学校长捂脸上法庭
    他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全国优秀教师;他的多篇论文被列入国家级教学成果,被《中国语言学年鉴》收录;他主编的《现代汉语》被列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作为大学校长、知名学者,他常说自己要做的事情太多,时间总是不够用。然而现在,他不得不把手头的工作先放下来,去接受法律对他的强制性惩罚。
    2007年6月5日下午,安徽阜阳师范学院原院长张登岐(正厅级)被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名法警押往法庭接受公开宣判。从下警车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双手捂脸,回避着照相机和摄像机的镜头。
    法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张登岐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2004年5月中旬至7月底,安徽省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6 月8日,阜阳师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对学院反腐倡廉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交流和总结。张登岐发言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无论在什么情况和条件下,无论权力有多大,职务有多高,无论在哪个行业从事工作,共产党人的信念不能动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动摇,主观世界的改造不能动摇。只有如此,才能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
    2005年10月8日下午,学院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张登岐慷慨激昂地抨击社会上的腐败现象。最后总结时,他认为生活会“自我批评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透、整改方向明,自省到位”。
    2007年3月30日,张登岐涉嫌受贿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最后陈述时,张登岐的眼圈红了,他哽咽着表达了自己的忏悔: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痛心不已,后悔莫及!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培养多年,为党工作多年,希望把一生都交给党安排的党员领导干部,我竟然稀里糊涂地收受贿赂,我无地自容,惭愧至极!当天,从下警车那一刻起,张登岐就一直双手捂脸,回避着照相机和摄像机的镜头。
    法院经审理查明,检察机关指控的张登岐多次非法收取张某等8人贿赂合计53.4万元,情况属实。
    一审宣判后,张登岐不服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作者:宾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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