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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罗东进等十几位委员08年3月7日的提案

发表时间: 2008年03月07日 22时42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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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罗东进等十几位委员08年3月7日的提案:

关于尊重敬仰革命烈士、保护好烈士陵园的建议
       前些时候,因河南洛阳革命烈士陵园被毁事件,在网络上和报刊上引起了热烈讨论。军事科学院原百科研究部副部长王辅一同志(北京八路军山东抗日根据地研究会会员),为此在网上发表的评论引起网民热烈支持。2月29日,军事科学院原军史研究部副部长李维民同志(北京八路军山东抗日根据地研究会副会长),又披露出山东滨州、利津烈士陵园名为“搬迁”,实为破坏的事实(见附件),也受到网民支持。43军原副军长房扬达同志在发表的评论中,也提到在辽沈战役中有些牺牲的烈士,葬在辽宁锦州烈士陵园。不久前也被毁了。我是北京八路军山东抗日根据地研究会会长,不少同志向我反映,革命烈士陵园被毁不是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个问题政治影响极为恶劣,确实令人痛心!我认为,这一严重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并且采取果断和得力的措施,及时加以解决,防止这股歪风蔓延。
       尊重和敬仰革命先烈,建设和保护好烈士纪念碑和烈士陵墓,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无数革命先烈前赴后继,浴血奋战,英勇献身。他们的英名,应与江河同在,与日月同辉!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立,我们今天幸福安定的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对此,我们永远都不能忘记。忘记过去就等于背叛。如果因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就去毁坏烈士陵墓,那是对革命先烈的大不敬,就等于政治上的犯罪!尤其应当看到,烈士纪念碑和烈士陵墓,这些承载着革命先烈英雄事迹和先进思想的神圣之地,大都是各地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党和国家宝贵的政治资源,理应加强建设和管理。这是继承革命先烈遗志,弘扬党和军队的优良传统,加强对青少年一代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不是区区一点经济利益可以换取的。
       对烈士的尊重,对历史遗迹的保护,体现了一个民族的素质。在这方面,西方有些国家,做得甚至比我们好。在欧洲的好几个国家的市中心,如今仍然完好地建有伟人的塑像,有纪念意义的墓地。在绿茸茸的草地上,矗立着若干洁白的墓碑,以供人们去凭吊敬仰。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的市中心,至今仍然保存着二战时期苏联红军的烈士纪念碑,建有音乐家斯特劳斯的塑像,西方国家将此视为民族的骄傲。俄罗斯前总统普京,对保护苏联红军烈士墓也非常重视。他亲自过问,做过多次指示。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这方面做得应该比西方国家更好。为此,特建议:
        一、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或责成各省有关部门,组织得力人员,对破坏,搬迁革命烈士陵园问题进行一次普查。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并且采取及时果断的措施,坚决刹住这股歪风。对正在准备搬迁的要马上停下来。
        二、深入开展尊重和敬仰革命先烈,继承先烈遗志,弘扬党和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在全民族形成尊重和敬仰革命先烈为荣,污辱和亵渎革命先烈可耻的良好风气。
        三、制定相关法律,寻求法律保护。目前,国家已制定《文物保护法》,实际上,烈士纪念碑和烈士陵园属于革命文物和历史文物范畴,应参照相关法律条款,予以保护。但最好是为保护好烈士陵园专门制定一项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让先烈们安息,让民族之魂世世代代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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