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与其它章节相关知识点笔记整理:
1董事会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
(1)3—13人
(2)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
(3)董事任期不得超过3年
股份有限公司
(1)5—19人
(2)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董事任期不得超过3年
(4)会议召开条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
(5)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
(6)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
(7)每年至少召开2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不得少于3人
(2)由合营企业章程规定,中外合作者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由他方担任
(3)董事任期不得超过3年
(4)会议召开条件,2/3以上董事出席/委员出席
(5)会议表决:一般决议经全体董事或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出席董事或委员的
一致通过(教材175页,值得注意)
(6)董事不能出席会议时与合营企业一样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不得少于3人
(2)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一方担任董事的由他方担任副
董事长
(3)董事任期为4年(值得注意)
(4)会议召开条件,2/3以上董事出席
(5)会议表决:一般决议由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特别决议,出席一致通过(教材166页,值得注意)
国有独资公司
(1)董事任期不得超过3年
(2)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2监事会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
(1)不得少于3人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3)职工代表比例 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4)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任期第届为3年
(6)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
(7)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
(1)不得少于5人
(2)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成员中非职工代表由国有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股份有限公司
(1)不得少于3人
(2)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
3股份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之间转让没有任何限制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期 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3)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教材65页),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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