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有多重
中午和朋友一起用餐,见其拿着一份报纸,随口问他有何新闻,他说一19岁美国青年在商场里枪杀人,然后自杀了。说完他又加了句:Terrible。
19岁就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了吗?而且还要捎带结束他人的生命?我唏嘘着,表达和朋友一致的感慨。如果生而不幸,又不愿意看见别人幸福地活着,就索性先杀人后自杀,这无论是自弃还是自私,都属登峰造极了。也许,人性中有一种常常令人不安的东西就是这样一种面目?
晚上回家登录国内的网站,首页赫然出现《人大导师跳楼身亡》。本来不理解为什么有人身患绝症截掉双腿以求生存,有人却无奈、绝望到活生生、好端端地要撒手人寰。看到导师的博客上写道:事实上,一个人选择自杀一定有他或她之大不幸的根由。读之,品味之,一时间似乎有些理解了人世间许多的生和死。 毕竟任何人做任何事都不无道理。毕竟傻子有傻子的思维,智者有智者之愚处。
我们做为人,一生最大的两个组成部分无非是生与死:生,是我们出生、成长、经历和感受的那部分,死是留给后人评论、评说的那部分。关于这样的话题,我早就想写,甚至想写一本书,可就是因为有太多的东西想要说,反而难写。
人为什么要生?为什么要死?我们有多少人知道我们为何活着?李想作为80后里脱颖而出的小孩儿,他为自己的目标全力以赴的时候,已没有时间为“我是谁”去寻找答案,因为他“一直都知道他想要什么”。而安妮宝贝笔下的女主人公既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看不惯这个世界的肮脏,她们的“纯洁”注定她们在这个世界停留的时间不会太过长久。
不要把生看得太重。在《人都是要死的》这本书中,西蒙波娃早用雷蒙·福斯卡这个角色,向人们证实了人要是不会死,就不会利用有生之年刻苦奋斗,不会懂得珍惜欢乐。有时觉得,国人总喜欢把什么都看得很重,国人的艺术作品总是力求深刻,要表达什么,涉及生命这个命题,总是要拼命追寻生命的意义,可是生命原本就像青春,像爱情,像少女的容貌,这些东西我们大多数人都会拥有,亦会随后逝去,这些东西不可能像被福尔马林泡过一样永垂不朽。不过,幸好许多东西总会留下痕迹,生命也是如此。聪明的富豪不会让财富成为累赘,聪明的人不会让怕死成为生的累赘,他们会做一个轻松的背包旅行者,周游世界,沿途拍照,在日落之前欣赏美景。
当然也不能把生看得太轻。与其非正常地去死,我们为什么不好好活着,多去经历一些事情,多去享受一些生活,多去呼吸一些空气,多去交一些朋友,多去爱一些人,多去学一些知识,多去品尝一些美食?
狗的寿命一般是10多年,牛的寿命一般是20到30年,我们虽然不是乌龟,我们的寿命还是足够我们去做这些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