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日记 ]

冯小刚政协提案怎能仅为一己私利

发表时间: 2008年03月06日 23时32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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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兴

  众所周知,各级政协委员是各界群众的代表人士,应将国家利益放在首位,真诚反映群众愿望,真实关心群众疾苦。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也只有关注国家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的政协委员才会受人民的拥护。政协委员如仅把视线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一亩三分地上,把政协提案当作为自己所在企业或行业争取利益的平台,是为基层群众所不屑。
  
  在政协文艺界小组讨论期间,冯小刚异常活跃,他向委员们介绍自己的提案,游说他们在提案上签名附议。冯小刚认为,“我们很多电影刚在电影院上映,视频就已经出现在网上了。这对创作者是一个很大伤害。应该加强网络监控,罚到他们面临破产。”
  
  客观讲,为自己付出的辛苦讨回更大的商业回报,行为本无可指责,可冯小刚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地点却谬之千里。作为一个政协委员,应该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不是把政协会议当作仅为一己私利的申述平台。我们即使把冯小刚的提案再努力升华,也仅仅是能够代表区区国内电影产业,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相去甚远。
  
  让我们看看其他明星代表委员的部分观点:张艺谋认为应利用奥运平台弘扬中国文化;宋祖英强调中国民族音乐应该走向世界;巩汉林关注民生,指出市政规划中存在的井盖问题;杨澜重视中国环境问题,提倡应大力推广节能型建筑;关牧村老师则更关心老人赡养和留守儿童问题……
  
  上述文艺界的代表,或将弘扬中华文化为己任、或将关注点落实在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上,没有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均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境界。
  
  互联网非法下载影视作品,是一个早已存在的社会现象。可如果一边“人人喊打”,又一边“自得其乐”,却是不妥。假使有人为保护知识产权以身作则,从不看盗版影片也不使用盗版软件,我等必肃然起敬。否则,定会有观点以为:“作贼的不怕,就怕贼喊捉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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