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日记 ]

评论《孩子“再不会制止小偷了”回答正确!》

发表时间: 2008年05月08日 22时05分         评论/阅读(/)
本文地址: http://qzone.qq.com/blog/496892138-1210255516
本文已被推荐到腾讯博客, 点击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评论《孩子“再不会制止小偷了”回答正确!》
朱少华
“嘿,你偷东西!”前天早上7点过,江津城区2路公交车上,这一声正义的喝声,来自一名11岁的四年级小学生彭飞,但彭飞接下来遭到小偷卡脖子、扇耳光进行报复,被打的彭飞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而车上连司机在内的30多人,竟无一人出声或相助。小学生彭飞遭到报复后情绪很低落,称以后再也不会制止小偷了。 【据5月8日《重庆晨报》】
看罢这样的新闻,首先笔者由衷的敬佩小彭飞敢于见义勇为的勇敢精神,也替那包括司机在场的30多名乘客悲哀,一个弱小的孩子尚且如此,满世界的成年人却如此冷漠处之,岂不叫人心寒?难怪小彭飞在事后情绪低落。而事实上正因为这种群体性的懦弱好冷漠,才造就了盗贼现在如此的猖獗。也正是因为这种不正常,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因此专程看望了小彭飞,并表明了区委态度,坚决制止歪风邪气,弘扬正气。武警重庆总队江北某中队刘队长还将邀请彭飞来做客,并希望彭飞通过和战士交流,得到足够强大的信心,不惧怕任何坏人。小彭飞也成了学校的明星,也非常开心,表示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还会义无反顾地站出来。
看到这接下来的消息,笔者也为小彭飞感到高兴,但同时也有了后怕,让我们回过头来想一想,尽管小彭飞这样的精神值得称赞,可这样的行为值得提倡吗?那些盗贼尽管是鸡鸣狗盗之辈,但在现在的“生态环境”下,他们在狗急跳墙之时,连成年人甚至公安民警都敢拳脚向上,刀枪并举,这样一个弱小的孩子能产生多大的抗击力?如果这些孩子受到了鼓励,真要“学英雄见行动”,他们除了白白的流血甚至牺牲,给社会,给他们的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悲哀外,能给维护社会治安起到什么实际性的作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这里虽然没有禁止孩子“见义勇为”,但实际上已经说的明明白白,那就是他们是我们成人保护的对象,他们没有义务更没有“资格”参与这种只有成年人才有“责任”的“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见义勇为”行动。也可以说,在孩子遇到这种危险的情况时,应该尽快避开,可以向公安机关传递信息,而如果这个时候“义无反顾地站出来”,不仅达不到“见义勇为”的效果,只能做出无谓的的牺牲。
因此,鼓励孩子“有足够强大的信心,不惧怕任何坏人”不仅违背了我们成年人的道德,甚至是一种残忍。在我看来,情愿给孩子“再不会制止小偷了”的回答打满分,甚至为了安全情愿放跑那些坏人。因为打击这些坏人是我们成年人和公安民警的义务和职责,小偷再猖獗,社会再懦弱,都不应该把这种责任分担到孩子身上,没有保护好他们已经是我们的罪过,岂能还让孩子保护我们?
我空间的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日志新版升级特性介绍 请选择道具
温馨提示:点击验证码输入框,以获取验证码
请输入验证码:
  
Copyright ? 1998 - 2007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