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论《社会最需要“管得宽”的人大代表》 赵林中 1953年在诸暨出生,浙江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第九至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这些年来,赵林中收到议案、建议材料有很多。有人不理解地问过他:你是浙江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怎么议案、建议的议题这么广泛,很多都是全国的热点。赵林中的回答都是:当人大代表,就不怕“管得宽”。【据3月3日《浙江日报》】 在很多人都“观念”中,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代表委员,都应该是“交通警察——各管一段”。领导干部因为有分工和职权所限,只负责自己的“份内的事”是完全应该的,但政协委员、尤其是全国人大代表,行使的是代表社会和群众的权利,也可以说,只要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都是人大代表应该关注和帮助解决的,而对现实社会来说,社会和群众也最需要这样“管得宽”的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能够“管得宽”,有权利有资格“管得宽”,也是由人大代表的性质所决定的,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利机构,每一个全国人大代表都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他们不受职业、权利、地域和行业的限制,有能力更有资格将所收集所有信息,并将收集的信息和建议直接交给最高权力机构,参与决策。群众信任人大代表,愿意将遇到的不公平事情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转呈人大代表,这也充分显示了群众法制观念的提高和对人大代表的依托,而人大代表将这些信息及时传递给决策层,更是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人大代表不仅能够“手眼通天”,更有很强的监督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已经让社会和群众养成了这样一种共识,那就是群众有了问题在通过行政渠道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时,总是把希望寄托在人大代表身上,而事实上这几年各地方出现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在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解决不利的情况下,也都是通过人大代表的提议和干涉得到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如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问题、医疗问题、环保问题和住房问题等等民生事务,在这几年的人大会议上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后解决,人大代表的作用越大,群众越是信任,而人大代表肩上的担子越重,这也要求人大代表必须“管得宽”。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风险和“管得宽”成“正比”,一些人大代表总还是用行政权力的观念来对待自己的人大代表职务,在收集信息和建议时也总是自觉不自觉的束缚了自己的权限,特别是现在代表名额和社会行业没有完全成比例的情况下,如农民工问题,虽然在这届人大代表中已经有不少农民工代表,但和农民工的实际拥有量还是不成比例,还有一些行业很容易被忽视,这就需要我们的人大代表在代表群众时一定要不拘一格,只要能够涉足的领域,能够得到的信息,都能像赵林中一样“管得宽”,社会也最需要这样“管得宽”的人大代表,这不仅是人大代表的性质所决定的,更是全社会广大群众的内心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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