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场现形 ]

公权岂能有“X”式的隐私及傲慢?

发表时间: 2008年06月11日 10时19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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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岂能有“X”式的隐私及傲慢?
叶扩
上海浦东新区某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原本规划建设老年活动室、健身房、老年阅览室及娱乐室,但公建配套设施变成了 “上海浦周投资管理中心”及 “周家渡经济发展促进分中心”。业主们只得不断信访。但业主只得到街道办将引用的法规写成一串串 “X”字符的回复。(《上海法制报》6月10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8-06-10/115815714946.shtml
有市民惊呼这是“史上最牛”的行政回复。这样的冠名或许有些恶搞的意味,但在行政回复中引用法律条文时,居然用一串串“X”堂皇代之,在严肃的行政公文背后,表露的却是极不严肃的索隐和傲慢,看似复杂却简单的官僚情绪,便昭然若揭了。
然则,公权有隐私吗?这其实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因为既然是公权。“公”字之下,当然是为众生利益考量和服务的,是大公无私的,是透明公开的,接受公民和社会监督的,所以公权毫无隐私可言。那么,这种最牛行政回复,显然是在有意模糊和推诿的另类懒政,其极不负责任的行政面孔,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而实际上,公权隐私化,在现实生活中可谓屡见不鲜,一个是针对个人的,比如官员尤其是手握重权的官员无疑属于公众人物,对于官员隐私的保护是最低程度的保护,这一国际惯例被称为“官员无隐私”。但在一些地方,官员的隐私却可以在其权力之下护荫得滴水不漏,以至不查处不知道,一查处吓一跳;另一个是针对部门的,比如行政执法不透明公开等,上海这个周家渡街道办事处,就是一个典型。
从新闻里透露的信息,我们可以发现这个街道办跟什么投资管理中心等有些利益的联系,于是身处利益之中,又岂能独善其身?为了部门利益,街道办用隐晦曲折的笔法虚与委蛇,企图牺牲业主的公共利益也就在所难免了。其实,无论什么样的公权隐私化的表现,它们的实质都是滥权作势,权大于法,公共权力固化为衙门形式,置公权力绝对于私权利之上。
显然,街道办的一串串“X”,就像以往人们经常见到报道中提及的“有关部门”、有关法规一般,都是作为公权力行使的一个象征符号存在的,它的背后是以损害民众利益追求部门或个人私利的权力傲慢。
而公权之所以能隐私化,关键在于它们都缺乏必要的监管。我们知道,法治社会最大的特点是把公权这只老虎关进笼子里,否则那笼子破旧不堪,老虎就会出来胡作非为。事实也一再证明,权力是靠不住的,必须给它套上笼子。对凭借公共权力满足部门或个人欲求者,必须要用有效的监督和惩治措施侍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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