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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立法鼓励“姐弟配”?
http://blog.QQ.com  2008年03月07日18:32   腾讯专稿    评论0
[缘起|全国人大代表郭丽虹:提案国家法定年龄应"女大于男"]
[争论|打造婚姻精品 减少"剩女余男" 糊涂方案 代表"炮轰"]
[感受|娱乐圈里姐弟恋 嫁哥哥还是嫁弟弟 姐弟恋美好与哀愁]

    日前,人大代表郭丽虹教授在两会上建议,尽快修改《婚姻法》关于最小结婚年龄的规定,鼓励适婚男女以“姐弟恋”的模式婚姻,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择偶观念

    这一提案立即遭到了代表们的质疑,有人说:“女性平均寿命长于男性,这样的政策会延长女性寡居时间”,还有代表认为:“用立法改变人们的择偶观念,是一种极端思想。”但是,很多网民则对郭丽虹教授的提案表示理解,他们认为,变择偶年龄标准为女大于男,不但可减少大龄未婚女性,又能防范20岁以下男多于女的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大部分人认为,男大女小是中国的民族习惯,如果通过立法强行改变人们观念,缺乏民众基础和可行性,法律会显得苍白无力。国家要想适度扩大姐弟恋的比重,缩小未婚男女年龄上比差,关键在于倡导牵引,通过立法强制推行也许会适得其反

    对于人大代表郭丽虹的提案,你有什么看法。请参加我们的调查。

人大代表提案法定年龄“女大于男”,你觉得:
“姐弟配”冲破旧习惯,会是稳定的婚姻。
不看好,不符合传统的婚姻规律。
无所谓,对自己的影响不大。
 
“姐弟配”会不会改变你的择偶标准:
会,我会考虑“姐弟配”的婚姻方式。
不会,打破不了自己的传统择偶观。
不会受这项提案的影响,会选择合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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